学生出国及赴港澳流程


No.1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1.线上填报申请
登录因公出国境系统(cgcj.buaa.edu.cn,仅限校内网登录,校外可通过VPN登录)在线填写并提交《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
系统操作方式请见《学生因公出国境系统使用手册》
2.填写要求
(1)邀请信
i. 邀请信(非英文邀请信需附翻译件);
ii.每个境外拟访问单位均须提供邀请信;
iii. 邀请信需明确包含:
·出访人姓名;
·出访时间;
·出访地点;
·出访事由、工作内容和目的;
·费用来源。由邀请方资助的,需明确资助范围及具体内容;
·外方全额资助境外费用的,须落实邀请方是否承担境外意外、医疗保险费用;
·邀请信需打印在邀请单位信函纸上,说明邀请人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传真至少一种),并带有邀请人亲笔签名;
·邀请信必须从访问目的国本土发出,驻华办事处或驻华分支机构发出的无效。
注:1.出国境审批仅需邀请信电子扫描版;各国签证对邀请信要求不同,请查阅各国驻华使馆对于签证材料的要求,确认签证需要原件的,可随后邮寄。
2.赴日本团组需上传日本三书(招聘理由书、身元保证书、滞在预定表)。
(2)出访日程
i. 日程表开头与结尾务必分别写清楚离抵中国国境的日期和地点。写明全部经停城市(包括航班与陆地交通);
ii. 出访路程时间:
·亚洲国家去回程时间各为1天;
·欧洲、北美洲国家去程1天、回程2天;
·大洋洲国家去回程时间共3天。
·非洲和南美洲等国家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路程天数,需附详细行程信息(包括航班号、抵离时间和地点等)至其他附件中。
若因客观航线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需上传详细行程信息(包括航班号、抵离时间和地点等)至其他附件中。
(3)国家安全行前教育
i. 将《北航出国(境)国家安全行前教育培训证书》电子版上传至附件中。若申请人无《北航出国(境)国家安全行前教育培训证书》或证书已过有效期(三年),需到保卫处接受国家安全行前教育(工作日每周三下午3点、4点,学生三号公寓的东侧地下室,师生安全教育体验馆,联系电话:82339763);具体时间、地点请以保卫处网站通知为准。
ii. 签署由安全保卫部发放至各单位的《专项承诺书》。未签署此专项承诺书的,将无法通过所在单位审批环节。
(4) 硕士、博士研究生需上传导师亲笔签名(名章无效)的同意函扫描件。《点击下载导师同意函模板》
(5)资助证明
研究生院资助:出国参加学术会议拟申请资助的研究生,须先行到研究生院办理资助申请。获批后,再进行出国境申请,并在申请中上传研究生院资助批复。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须上传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证明(中文红头文件)。
其他校内外单位资助:须上传资助单位出具的资助证明。
(6)毕业班学生出国(境)审批:
如果申请人于回国后毕业,需提交由本科教学副院长(本科生)或研究生指导主任(研究生)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班学生回国后毕业证明”,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毕业后出国的不予办理。
(6)寒暑期交流团组需上传《北航师生出国出境安全预案 (模板)》
3.签署承诺并确认个人信息
在线提交出访申请后所有出访成员将收到签署承诺并确认个人信息的短信通知,请根据短信提示进入因公出国境信息系统“待办事项”中签署承诺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点击“提交”后申请才会进入审批程序。
注:请务必仔细检查个人出生年月、性别、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无误,一旦确认后续流程中系统无法更改,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的批件错误,需重新申请。
No.2校内审批
1.所在单位审批
所有成员签署承诺后,进入所在单位审批。
涉密人员在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前,先线下填写《涉密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保密审批表》,经审批后,所在单位方可受理其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
2.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生专组审批
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学生因公出国境团组需先经过学生专组审批后方可进入外事审批环节。
3.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
所在单位审批通过后,国际交流合作处进行外事审批(相关申请材料无误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外事审批)。
审批通过,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出具“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完成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携带保险单(购买境外意外险、医疗险,时间覆盖所有出访时间)前往国际交流合作处(西小楼104)领取。
请务必保管好任务批件,仅限校内使用,不可作为签证材料提交驻华使馆或签证中心,遗失不补。
4.申请在读/费用证明
根据办理各国签证要求需要,在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结束后可在系统中申请在读/费用证明,填写模板后提交,可在领取批件的同时领取在读证明。
注:需办理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涉密研究生:领取批件后,持批件原件、《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办理护照用)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办理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用)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公楼东配楼)办理相关手续。
No.3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签注)
1.申请人持批件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领取户口卡片
2.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
办理形式:网上预约+受理点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情请登陆北京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beijing.gov.cn/→网上办事→网上办事大厅→我要办→出入境业务)
No.4签证申请
登陆目的国驻华大使馆网站查阅并准备签证所需材料,并自行持护照、费用证明及其他有效证件到使馆申请签证(个别国家驻华大使馆所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可持批件原件到综合服务大厅6号窗口领取)。
No.5出访
执行出访任务,在外执行任务期间,请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No.6提交总结(回国后1个月内),相关人员完成回访
1.登录因公出国境信息系统(cgcj.buaa.edu.cn)“待办事项”中提交总结。
注:出访90天以上(含90天)的研究生返校后,需到研究生院管理处(东办公楼203)报到,办理学籍恢复手续。
2.配合所在单位因公出国(境)回访工作。
完成回访并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系统流程方可进入开具出访证明环节
No.7报销(财务处)
1.准备材料:
(1)机票发票、电子客票行程单、登机牌(或护照上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2)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保险费、护签费、会议注册费发票以及往返机场出租车票(若是网上打印的收据和账单,请附信用卡的对账单)。
(3)90天以上的出访在外费用报销请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填写。
(4)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
注:各团组按批件人数,统一集中办理报销审核,不得拆分审核。
2.填写财务处网报单
3.财务处审核报销(知行南楼财务核算中心大厅4号窗口,82338351);
注: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访的,一律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