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选聘
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按如下要求选聘外教。
1.应聘英语语言类外教者,母语应为英语,且为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公民;应聘法语语言类外教者,母语应为法语,且为法国、比利时、瑞士、加拿大公民;应聘德语语言类外教者,母语应为德语,且为德国、瑞士、奥地利公民;应聘俄语语言类外教者,母语应为俄语,且为俄罗斯公民;
2.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教育专业背景符合所授课程及工作岗位要求;
3.语言类外教需具备两年(含)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验,专业课外教需具备五年(含)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验;
4.英语语言类外教应具有英语教学资格证书(TESL/TEFL/TESOL证书);
5.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60岁;
6.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7.可以承担标准工作量教学任务,每周20课时。
(注:飞行学院外籍飞行专业课教官聘用条件单独规定)
二、校内审批
自外教入职时间起,聘用单位至少提前三个月,提交以下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l《北航外籍教师聘用申报表》(聘用单位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外籍教师聘用在线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
l《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籍教师求职申请表》
l个人简历,需列出应聘者自高中以来的全部教育经历,以及大学毕业后至今所有工作经历(中英文对照,不得有缺失月份)
l学位证书复印件
l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或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该学位证书公证件
l护照复印件
l近三年工作单位主管或高职人员撰写的推荐信两份(写明推荐人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并由推荐人签名)
l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认可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应聘者健康证明
l由应聘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出具、或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l目前在国内任教、拟转聘至我校的外教,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外国文教专家推荐信》、所持有的《外国专家证》和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
l已婚应聘者若有家属或子女随行,需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非中文证明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
l应聘英语语言外教需提供英语教学资格证书(TESL/TEFL/TESOL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