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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

学校坚持“全球招聘、按需遴选、融合管理、注重成效”的原则,稳步扩大外籍教师队伍规模,持续优化外籍教师队伍结构,提升资源配置力度,建立有效外籍师资管理机制,着力汇聚一批高水平的外籍教师,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一、入境及入校相关工作

办理外教公寓入住手续

       外教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入住外教公寓的,聘用单位应在外教入境前至少一周持《北航外国专家公寓入住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International Faculty Apartments)先后到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开具住宿登记证明

       外教应在抵京后24小时内,持护照、租房合同等材料前往住处属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证明。

办理居留等手续

       全职聘用的外教入境后,应及时将人才或工作签证转为“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具体步骤及所需材料请参考办理工作签证(Z字签证)步骤四。

添加工号

       聘用单位协助外教在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一张借记卡,并持已签署的聘用合同前往人事处(今后可能是教师中心)为其添加校内工号。

办理校园一卡通

       聘用单位参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园卡办理实施细则》(北航财字〔2018〕21号)协助外教办理。

办理保险

       聘用单位应为外教在校工作期间缴纳社保或购买涵盖医疗、住院、意外等项目的商业保险。如缴纳社保,请在签订聘用合同前详询人事处。

二、续聘或离职

       如经聘用单位和外教协商、继续留用外教的,需要在合同期结束前2个月向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续聘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与外教签署新的聘用合同,并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如合同期未满、聘用单位即与外教提前解聘,或外教本人拟提前离职,亦或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在外教预计离境时间前至少1个月向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离职申请,学校审批通过后,为外教注销《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

       入住外教公寓的外教,应将公寓恢复入住时状态,结清各项费用,由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检查后退还押金。


外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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